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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出境人员如何做好防护
来源: 点击数:1948次 更新时间:2020-10-07 14:52:46

赴境外人员在出境前须提前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的“出入境信息一键通”程序,或登录往访国家政府和我驻当地使领馆网站,及时查阅了解有关当地政府疫情通报,尤其是针对外国人的最新限制性措施,避免因不了解对我公民采取的防控措施,导致我人员入境时被拒绝入境原机遣返或入境后即时被采取强制隔离等限制性措施。

不因疫情问题与他人发生争执

根据《指引》,赴境外人员符合出境健康要求后,合理规划路线,在出境前备齐有关健康证明,备足个人防护用品,建议主动购买意外保险和境外医疗保险,以更好保障旅行安全。

选择航班时,应尽量避免在疫情严重国家、地区转机或停留,提前准备几份护照、签证等重要证件复印件,以备不时之需。

同时,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少聚集,做好健康监测,并注意出行安全,不因疫情问题与他人发生争执,甚至肢体冲突。如遇歧视性伤害等,及时报警并报告我驻当地使领馆。

赴境外人员在完成相关活动归国返粤时,在入境时须如实填报健康卡,并按照我省防控境外疫情输入的有关规定,配合做好入境、检疫等工作。

必要时可拨打热线请求协助

对出境后的异常情况,《指引》要求,各派遣、用人单位要建立海外疫情突发事件快速应对机制,加强对派遣人员,尤其是境外企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提醒等服务保障,提高派遣人员等的风险防范意识。

同时,加强对派遣、常驻人员的健康监控,对赴境外人员每天的活动轨迹、身体状况进行跟进,发现苗头时及时处理,保证其人身健康与安全。

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或接触感染者时,需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采取行动,并及时通知派遣、用人单位,尽早进行排查与诊治,当地用人单位要尽快安排就医并跟进,及时将被隔离观察和确诊等情况报告派遣单位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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